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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愛兩個女"聲"
我錯過了她們的演唱會阿 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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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電腦頻頻中毒當機,想要請朋友幫忙重灌,要先把電腦資料整理一下,才發現以前寫過的東西!
當時談戀愛時真的是甜蜜的,透過文字我還是可以感覺到自己當時的甜蜜與開心,
我也知道他是真心對我好的,
透過他的真誠與努力,我相信了愛情,我相信了他,
我一點一點的釋放自己,在他面前完全的坦誠自己!
但是是什麼讓他改變了?!我也不知道!是我毫不修飾的情緒個性?!
還是如他自己所說的他沒有時間?!
我知道自己不應該再為這個不會有答案的問題,自己一直打轉著,
但是我真的只能告訴自己"這就是愛情!"嗎?
"愛情本來就沒有道理"嗎?!
噯~我就只能告訴我自己這些很灑狗血的說詞嗎?!
這樣的自我摧眠說詞,並沒有讓我真的放開過去,
我常常還是會陷入自問自答的想法裡,
存留這些記憶真的好痛苦, 但是我也不願意刪除這些文字呀
其實留著看了也會難過  不留又好像要真的做出切除的決定
阿~~~~~~~~~~~~~~~~~~~~~~~~~~~~~~~~~~~~~~~~~~~~
.
還是先留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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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冰少鹽vodka lime配上一曲世界名曲Little star~

 
美麗的風景
風和日麗的天氣
音樂城堡舒適溫馨的住宿
老女孩們開心悠閒的嘻鬧
阿~~就是一個開心!!
每每跟同學們的相聚總是特別歡心
是打從心裡放鬆愉悅的吐槽與嘻笑
說著我們自己才懂的話題
有著不是笑點卻可以很笑點的默契
沒有人懂 只有你懂 你說這怎能不開心咧~
 
2008光華島的月老已不復見  日月潭週遭的店家與民宿也改變了許多
拿出舊照片  哇~已經十年有了吧!(我真不敢承認自己的年齡!)
看著照片中稚氣的我們  拍照前無須擔心妝容與眼袋阿
那時還沒有數位像機  我們五個人就拍了七捲三十六張的底片膠捲
嚇壞了像館老闆  哈~
當然現今也不惶多讓 三個人 三台數位像機 共一千兩百七十二張
 
少了遠赴英國的嘉滋與嫁做婦人的明華
卻更讓人想起年少一起經過的歡樂往事
在音樂城堡的爵士時間 來一杯去冰少鹽的vodka lime
昏暗的燭光 慵懶的爵士樂 配上我們壓抑的笑聲
因為我們的話題已經在說"想當年.............."
好老派喔!
 
***
 
後記
 
有著嚴緊紀律的廖教官 下次出門記得帶皮鞭與大聲公
那位"肖沒好"的楊同學 藥吃少一點 覺睡飽一點 生活正常點!!
還有這位訂房的葉小姐 可以準備請假一個禮拜抽眼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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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YAHOO 新聞
研究生阿妮電腦螢幕的即時通對話框出現:「分手吧!」
是男友傳來的訊息,正要回話,卻發現男友已經馬上顯示「離線」,MSN暱稱還改成「分手後勿擾」。她連回嘴都來不及。
「我被MSN分手了。」阿妮大驚。
原本想打電話質問,但又想,既然他認為戀情已淡薄到不值見面一談,又何必?就這樣,一年戀情瞬間在網路上夭亡。
 
在紙張時代,老式分手都是約出來,當面說清楚,退還信件、禮物;但網路時代不同了,連面都不用再見,有人傳個簡訊就算數;
電子郵件、數位相片、MSN上的情話紀錄,都可以在幾分鐘之內永遠消失。
 
現代人在MSN上交談,把MSN的紀錄當戀愛日誌;在MSN上吵嘴,在MSN上求饒與復合。
再開個部落格和相簿,跟朋友分享感情細節。萬一分手,立即刪掉MSN對話紀錄、關閉網站,
像是古時的燒情書儀式,然後在「連絡人」名單上把「ex(前男友或女友)」封鎖、刪掉,也是必要的程序。
有網路說法是:約會過三次,用手機簡訊和MSN分手就可以;如果約會超過五次,就另當別論。
分手寄明信片 夠機車
「分手」功課人人不同,但方式顯示風度。比如影星張震寄了張分手明信片通知交往六年的前女友路嘉欣,連郵差都比女友早知道,是分手「機車」經典。
熱門影集「慾望城市」女主角凱莉也曾被男人以一張便條紙告知分手,傷她大女人自尊,讓她十分光火。
但阿拉伯國家只要連傳三次分手簡訊,休妻就有了法律效力;大陸還有分手代辦公司。
銘傳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蘇芊玲在課堂上請學生寫下自己心中最理想的分手方式,
她發現理想分手方式有個別差異,有人希望速戰速決,一刀兩斷;
有人無法承受決斷,寧願戀情逐漸「植物人化」,容易忍受些。...........................
*   *   *
這就是所謂的MSN新文化!
以前跟朋友約說打電話聯絡,會用手比打電話的手勢,而現在更多了MSN聯絡的方式,跟朋友說MSN上見時,不自覺比了個敲鍵盤的動作!!
史丹力還說他參加朋友的婚禮時,發現一起同席而座的新郎朋友,居然是一起玩線上遊戲的戰友,而相約在婚宴上當做第一次的真實接觸! 
你說這個世界妙不妙呀~~
也許現在我覺得很奇妙,但是七.八年級的小朋友卻覺得很理所當然!
網路交友,視訊聯絡,在愛情公寓裡網路同居,在部落格裡大談自己的心情日記,在無名小站裡放上自己裸露的寫真,只為了跟朋友比比點閱的人氣...................................!
雖然我也會寫寫自己的煩躁心情,但是我選擇封鎖加密只給自己回憶!
雖然喜歡用數位像機及時拍隨意刪,但是還是喜歡加洗照片放在相簿裡,留下當時所有的票根或名片或黃頁,與旅行有關的一切,一起夾進相本裡!
還喜歡在旅行的時候,在明信片上寫下當時的心情寄回給旅行後的自己!
我已經忘記自己有多久沒有拿起筆,一筆一劃寫下自己的日記,
也很久沒有在過年節慶的時候,親筆寫給朋友一封問候的卡片, 更忘記了挑選卡片的審美能力與樂趣!
為了避免寫錯字不想在卡片裡使用立可白而腦力激當寫下立即的詞句,也許日後看到會覺得文筆很白濫卻也很有趣!
 
電腦帶給了人們無限的方便,卻也給了人們隨便的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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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瑪莎

如果不是Nick Hornby寫中了太多我心裡的話,那就應該是我太想成為他筆下的那些角色。我也猜測過有這樣的可能,他自己就是他筆下那些傢伙的綜合體;易感、迷惘、焦慮、孤獨、神經質、自我中心; 間歇性的歇斯底里、偶發性的情感衝動、恆常性的自我懷疑。對所謂的搖滾樂有著莫名的崇拜,並讓音樂的每字每句成為生活的導師。想要變得成熟但卻又不敢負起責任,想要裝得不可一世但卻總變成怪戾孤僻;用一針見血的刻薄慧黠評論這個世界,用自我解嘲的黑色幽默面對自己生活。

總是看起來屌兒郎當但是夜深人靜的時候卻又不知所措地後悔感傷。 總是深知男人都是只用那話兒思考,然後衝動地探險,而最後才知道後悔該思考的是自己的腦袋,還有根本不知道怎麼去愛的孤單。因為聽到Bruce Sprinsteen的〈Thunder Road〉感動流淚,而且談到小甜甜布蘭妮會希望她好好認分地扭腰擺臀就好並少嗑一點藥或乾脆就退出歌壇。

聽起來似乎很討人厭不是嗎?關於這樣的一個傢伙。似乎是所有三十歲左右自負且討人厭後青春期男性動物的普遍寫照,而我想這也是我深愛的Nick Hornby的第一個原因。因為他知道這樣的男人到底哪裡討人厭,而且真的毫不留情地把他們描寫得更可笑而且更討人厭。在認同主角一言一行的同時卻又嘲笑這混蛋的失敗是一種活該;寂寞活該、失戀活該、失眠活該、所以一事無成自怨自艾也是活該。但是在回過頭來看著自己的生活跟腦袋的同時,也才發現我嘲笑的那個混蛋跟自己又有什麼兩樣?!

不管是對他人的揶揄、對音樂的尖酸、對自己的安慰,或是對愛情的藉口。他寫中了太多我心裡總是這麼想著但卻不知道該怎麼說出口的話。因為說出來了真的會令人討厭,而且會更顯得自己孤單。更何況現實生活中的我已經夠討人厭,而且還不知道其實自己已經孤單。

儘管他筆下的那些主角都那麼討人厭,但是我卻仍然深愛著那些角色。因為他們愛音樂;不是在網路交友檔案上面跟逛街看電影閱讀寫在一起的那種,弄得好像所謂興趣嗜好就只是只要有雙腳眼睛耳朵,任何人都可以把它當成興趣嗜好。或許該換種方式說 ──他們不是愛音樂,而是中了音樂的毒。

他們可能會衝動地愛上一個甜美可愛長髮大眼身材撩人的魔鬼和天使的綜合體,可是會因為在她家做愛的時候發現背景音樂是Celine Dion的〈My Heart Will Go On〉而垂頭喪氣,然後在回家的路上就急忙地把對方的手機號碼刪除。他們可能會把Bob Dylan的某句歌詞當作座右銘,然後把The Beatles的某段樂句當成是一種神諭。

因為他們非常幽默;換種方式說,他們都在嘲笑別人的時候非常機車又欠揍,而且在嘲笑自己的時候可憐又無奈地讓你沒有辦法不去原諒。他們罵人不帶髒字但是又說得讓你拍案叫絕,恨不得馬上寫封mail寄給他讚揚他罵出了你累積在心裡多年不敢罵出的話。

他們無奈於所有的責難悲傷尷尬,但是又有辦法在那種其實該流淚的狀況說出讓你發噱的反省和對話。但不知怎麼地你就是會因為那句話在笑著的時候不小心紅了眼眶麻了心臟,然後你知道在自我解嘲的背後其實藏著許多深刻但是淡淡的憂傷。

因為他們知道自己寂寞;他的角色雖然總是想盡辦法不讓自己孤單,天真地以為這樣就不會不小心碰上寂寞。但是不管是在KTV的包廂或是粉味的暖玉溫香,它都依然還是在那個地方,只是我們都需要暫時性的麻藥讓大腦忘記其實我們都寂寞。但在他們的深夜獨白,在他們發現自己原來是個混蛋的時候,至少那些話讓他們看起來像是他們了解自己原來都只是想要被愛和去愛。不像是外表偽裝的那樣毫不在意,只憑藉著任性的孩子氣面對身邊所有的人事物,至少他們願意去面對寂寞,至少他們也覺得酒精跟女人都會有沒用的時候,至少他們願意承認自己看起來像個混蛋,而這點讓他們變得可愛。

而最重要的是,不管故事如何進行無論結局是好是壞,他們都會像是公路電影的終點般終於有所成長,也終於步上另一個階段的開始。該發現自己是個自私的混蛋的會發現自己是個自私的混蛋,該發現感情重要的不是那個同步高潮外遇的也會乖乖地把小弟弟收起來,該知道生命中重要的事情的也會歷經挫折非得受到教訓之後最後終於體認自己要的是什麼。

當然所有的結局不可能都完美到從此他就成了一個完人;所有的迷惘、焦慮、孤獨、神經質……等等等的那些狗屁倒灶的性格污點就從此消失無蹤,然後王子跟公主就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如果真的這樣的話我會現在就把這篇稿子丟進垃圾桶按下清空,然後請假裝我沒說過我喜歡這個作者。

還好這不是Nick Hornby的一貫風格,而這次的《往下跳》更是讓我想要給他一個噁心的大擁抱。馬汀是個因為跟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而自毀前程的已婚知名新聞主播,潔西是個口無遮攔並典型龐克的叛逆高中女生,莫琳是個失婚獨立撫養植物人兒子的單親母親,阿傑是個樂團散了馬子跑了人孤獨地活在倫敦的前樂團主唱。故事從12月31日開始在倫敦的高樓頂,四個素昧平生的人都為了跳樓自殺而聚集在這個地方,但卻又陰錯陽差地四個都跳樓失敗,甚至荒謬可笑地定期聚會。

就像是潔西在書中所說的:「當林哥 (Ringo)加入,你覺得身體發顫,就是這樣,四人合體,他們準備好飛翔,成為史上最成功的樂團。嗯,這就是阿傑帶著披薩出現在屋頂時給我的感覺。」

Nick Hornby用四個主角的四個主觀各自表述,從他們各自的觀點看著這個故事的進行。深愛音樂的Nick Hornby這次乾脆將音樂放入自己文章得更為徹底,不單是揶揄或歌頌音樂,他乾脆就讓閱讀小說的經驗像是看了一場極具個性的音樂會。他們就像是個四件組的搖滾樂團,合奏但也輪奏,每個人的部分看似風格強硬特色鮮明,但在合奏的時候卻又像是爵士音樂般,從互不相讓的混沌即興,到行雲流水地合奏吟唱。只是他們的樂曲從自殺的哀歌,慢慢地互相影響演奏成了暖陽般的爵士搖擺。

我們總是在熟悉不過的環境和生活感到不幸,但卻沒想過也許會在不熟悉的某個角落不期而遇所謂的幸福。好吧!也許真的沒有所謂的那麼幸福,但至少那一點點的開端可以讓我們開始忘掉一些我們現在感受到的不幸。生命和死亡,幸福和不幸,這其實都在一線之間。透過這四個傢伙一起合奏的這首歌曲,雖然沒有大放光明地對著早晨的陽光大喊「生命真是美好」,但那些故事裡頭的幽微樂句卻慢慢地在心裡不停地發酵。

故事就像人生一樣,它依然毫不留情地往前走。這是我愛Nick Hornby的第二個原因,我也想成為像是Nick Hornby筆下的那些角色。 雖然不可能會有完美得像是優質偶像的一天,但是至少可以發現那些該發現的,體認那些該去體認的,然後順著毫不留情的時間往前走,並一邊努力搶救還有可能會讓自己好一些的未來。為了Nick Hornby,我願意成為他書中那些討人厭但幽默慧黠可愛的混蛋, 然後努力繼續地往自己故事的某個段落結局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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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4  酪梨說......................................
快樂的事物很少是一夜間憑空消失,多半是在眾目睽睽下,一片片剝落褪色,
像童話故事《幸福王子》的金縷衣。
忘了是哪一年,台北市頒布鞭炮禁令,此後再也等不到爺爺在庭院點鞭炮的身影。
再過一兩年,老狗毛毛病逝,爺爺奶奶年歲也漸長,小輩體恤老人家操勞,
年夜飯改在除夕中午上館子,吃完各自回家,不再留宿台北守歲。
接著我赴紐約留學,連續錯過兩年除夕,兩位老人家也像約好了趁長孫女不在偷跑,一前一後走了。
爸爸和姑姑將紅漆木門的老宿舍清空,鑰匙歸還爺爺服務的學校,聽說這裡不久後會拆了建高樓。
年夜飯當然還是要吃,但再也不值得等待。
除夕和姑姑找家熟識的餐廳聚餐,我們笑著說,這裡的芋泥鴨真好吃,不用做菜洗碗真輕鬆。
大家都沒說出口的是:沒有老家可回,沒有年可以過了。

曾經很玄的司迪麥廣告詞「幻滅是成長的開始」,那一刻突然變得如此簡單易懂。
長大,就是冥冥中按照某種順序,將所有令人臉頰發燙耳根子發紅的等待,
一件件替換成讓心頭微微發酸的無奈嘆息。
領悟到家裡的小狗原來不會一輩子蹦蹦跳跳。
發現聖誕老人根本不存在,禮物都是爸爸媽媽準備的。
還有,學會那扇紅漆木門,再也不會為我而開。.......................................................................................

*   *   *   *   *
好沉悶的感覺呀~長大的確不是件開心的事!但是又必須要等到長大才知道這些鳥事.......................,
唉!人生的順序就不能開心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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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愛逛逛~~ 
中國人才千千萬呀 
這樣的設計力 不輸"奈良美智"阿
很可愛的網站喔 還可以下載msn表情圖案
北京藝術學院的學生 王卯卯 兔斯基~  http://blog.sina.com.cn/wangmomo 

站長文筆很好喔 都出書了~ 
寫的文章很像現在女生的心情也勵志了我前一陣子難過低落的情緒
有空點選他的舊文來看看吧
我是女王~  http://www.wretch.cc/blog/illyqueen 

有些時候生活就是這樣貧乏 
但是就是有些人還是可以將索然無趣的生活描寫的生動有趣
酪梨壽司的日記~ http://www.wretch.cc/blog/cwyuni 
司林巴地曝露格~ http://blog.roodo.com/rasheed/ 

火星文很創新 但是中國固有的文字歷史才是最能描述出感情文章的根本
很羨慕別人的文筆情才 但是自己總是寫不出上的了檯面的文章
國小作文總是抄寫練習範本 只有把裡頭的角色人物名字改寫成自己的
換湯不換藥的題材內容 老師也知道 分數也只給了六十分
既然自己當不了作家 那就多看看別人的文章小品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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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已經很久沒有笑到流眼淚了~~~~~~~
"護士小姐,事情是這個樣子的.................................................." 話劇社楊社長還是不減當年創作俱佳 加上表情豐富的表演天份, 描述著平常枯燥上班中發生的小趣事,逗的我跟廖煙槍哈哈大笑!! 朋友果真還是老的好! 雖然我們都還不夠老,但是和這些相識十八年的老同學有著我們共同的青春歲月記憶ㄚ! 每每相聚,都會有種時光到流,彷彿我們都還是當年青澀的我們,還在耕莘天井走廊上嬉戲的我們! 
最近老爸有一位老朋友從美國回來,那位叔叔是和爸爸當年一起從大成島撤退來台的同鄉, 那年老爸五歲,叔叔約十歲,因為同是大成義胞,在工廠當學徒認識 之後叔叔去了美國發展,一去就是二十多年沒回台灣, 這次是專程回來看看老朋友 殊不知這些平均年齡七十歲的叔伯們 果真是看看"老"朋友了 
法第叔叔看到我就說"妹妹都長大了阿!我當年離開的時候,你們都還是小朋友耶! 那時是國小?還是幼稚園?" 
我心裡OS"你們都感嘆自己老了,我也感嘆我自己長大的太快了呀!" 
由老爸作東的聚餐上 談論的話題不乏一些當年的事蹟 還有彼此熟識的朋友們近況 但是詢問其他老朋友的第一句竟是"那個***死了沒有?" "那個***生了病,現在身體不大好", 唉!生老病死 此刻聽起來 真的有一種正在進行式的感覺 
還有一段讓我印象深刻的話 叔叔說 "覺得年紀大了 交朋友很難,去到了美國那些華人們都有小團體 華人幫 台灣幫 廣東仔 越南幫 在那邊遇到了一個也是台灣過去的中年人,看起來也是老老實實的 跟老爸爸老媽媽住 還奉養他們 心想這人沒什麼不良嗜好 也孝順父母親 應該就是個普普通通的老實人 認識了一兩年 有一天就說要跟他借錢 就借他一萬九美金 沒想到人去樓空 這人從此人間蒸發"  叔叔感嘆的說  "人出社會後交朋友真的很難交心 之後認識的這些人 可以知道他們從那裡來 卻不知道他們曾經發生過什麼事 有著什麼樣的背景?不像我們從小認識到大的老朋友 一起吃苦 一起打拼過 有著相同的背景 認同彼此的那種信任感!" 
       之後老爸唏噓的說 "我剛跟你叔叔認識的時候,我們都還是年輕小夥子,現在他頭髮都白了, 已經七十歲了阿!我們認識超過五十年囉! 
你的身邊有讓你彼此有信任感的朋友嗎?我慶幸我有! 希望五十年後我還可以跟我的老同學 好姊妹們一起話當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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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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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聰明

詞/曲:陳綺真

總以為謎一般難懂的我

在你了解以後  其實也沒什麼

我總是乎冷又乎熱  隱藏我的感受

只是怕愛你的心被你看透

猜的沒錯  想的太多  不會有結果

被你看穿了以後  我更無處可躲

我開始後悔不應該太聰明的賣弄

只是怕親手將我的真心葬送

我猜著你的心 要再一次確定

遙遠的距離都是因為太過聰明

要猜著你的心  要再一次確定

混亂的思緒都是因為太想靠近你

猜的沒錯  想的太多  不會有結果

被你看穿了以後  我更無處可躲

我開始後悔不應該太聰明的賣弄

只是怕親手將我的真心葬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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